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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资格(永居申请)

不少客户通过读书、专才、优才等计划赴港定居,7年后将面临申请香港永久居民身份的问题,更多申请人是从一开始便以永居身份为目标。到底如何才能获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呢?

根据《基本法》第24条和《入境条例》附表1第2段扼要地列出甚么人可以享有香港永久性居民地位(行内有个生动的别称)。

而大多数申请人都是以当中第二条成为永久性居民:任何人士成为香港居民连续通常居住(Ordinary Residence)满七年,可申请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。持有效的永久性居民身分,可享有香港特区政府的居留权(Right of Abode)。

 

 

需注意,申请人需要身在香港,才可以提出核实永久性居民的申请。

 

核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资格申请条件

 

  • 申请人持有有效签证连续居港不少于7年
  • 申请人连续居港不少于7年的意思即在7年期间离港不多于数月
  • 在此期间,香港是申请人唯一的永久居住地

 

何谓通常居住(Ordinary Residence)

香港住满七年之规定,并不等于一定要在香港逗留整整七年而不能出境,法律只规定,有关人士在该段期间内必须是 「通常居于香港」 。尽管有关人士在七年内曾因事而暂时离开香港,但仍可能被继续视为通常居于香港。「暂时性」一词并无清楚确实的定义,但《入境条例》列明若干可供考虑的因素,以便决定有关人士是否不再通常居于香港。详情请咨询我们的资深顾问。

 

我们的服务:

 

  • 就核实香港永久性居民申请事宜提供意见;
  • 协助客户准备所需文件;
  • 审阅申请人及聘用公司所提供之申请文件;
  • 准备委托书及申请表格;
  • 提交申请文件予香港入境处;
  • 与香港入境处就申请进行沟通;
  • 定期向申请人汇报申请进度;
  • 支付签证申请费及领取证件;
  • 将香港身份证明书(CI)交予客户;及
  • 协助办理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。
优质服务

我们提供一站式香港移民顾问服务

我们的顾问经过专业训练,对香港法例第115章《入境條例》、第331章《入境事务队条例》、第177章《人事登记条例》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》十分熟悉。同时因为曾在内工作,对入境处处理申请的流程、内部观点等都非常了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