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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身份转永居!如何满足通常居住?

对于通过优才、高才等计划获得香港身份的人士而言,7年后转永居的挑战之一在于证明“通常居住”。

香港入境处并未设定严格的居住天数门槛,而是通过多维度的“联系紧密度”综合评估。

 

以下结合2025年新政策与实操案例,深度解析这一法则。

❓为何“通常居住”≠“住满7年”? 根据香港入境处解释,“通常居住”需满足三大核心要素:

1️⃣合法性:通过人才计划获批的签证需持续有效;

2️⃣自愿性:以定居为目的主动建立香港生活根基;

3️⃣连续性:即使短期离港,仍需保持与香港的实质联系。

 

关键误区澄清:

❌ 并非要求7年内每天在港,但单次离港不宜超过6个月;

❌ 无“每年住满183天”的硬性规定,但需避免长期离港引发“移民倾向”质疑。

 

❓审核逻辑:入境处如何评估“联系紧密度”?

通过以下维度交叉验证申请人与香港的关联性:

居住痕迹:租房/购房合同、水电煤账单、子女在港就读记录。

职业贡献:受雇于香港公司的劳动合同+强积金供款记录,或自雇公司的商业登记证+审计报告 家庭纽带:

配偶在港工作证明、子女在港出生证/疫苗接种记录。

社会参与:参与公益活动、持有香港驾照或车辆登记证。

经济贡献:薪俸税纳税记录、购买香港保险。

 

案例参考:

✅ 续签成功:某科技公司高管提供香港公司雇佣合同、子女国际学校学费单,虽每年在港仅4个月,但通过业务往来记录证明其公司为香港贡献年税超500万;

❌ 续签失败:某申请人仅提供香港银行账户流水,无法解释长期离港原因,且无在港工作或家庭联系。

高度概括,转永居的要点其实就两个:

在港居住时长+对香港的贡献和联系。

 

如果你确实有超过一半时间不在香港,一定尽量做好这三个方面工作:在港有惯常住所,受雇于香港公司(可以理解为有收入有纳税,对香港有贡献)、孩子或者配偶在香港生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