客户A属于重组家庭,他想带着前妻生的小孩和现任妻子一起移居香港,请问大家可以这样操作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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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的,对于重组家庭来说,带着前妻生的孩子一起移居看似复杂,其实只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,一切都不再是难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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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,确认以下关键点👇
❓小孩的抚养权是否归申请人❓
抚养权必须在你一方,如抚养权归你,申请人与前妻只需要办“不反对声明书”+在公证处公证;如抚养权不归你,则需要办理抚养权变更协议公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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📋不反对声明公证所需材料 :
🆔 孩子的身份证和户口本
🆔 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
📄 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,或者法院判决书
🏥 孩子的出生证明
✍ 由前配偶签署的不反对声明书,和可能需要的抚养权变更协议
👩⚖ 父母双方需亲自前往公证处办理这些文件的公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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⚠️如果孩子是非婚生子,需要提供亲子鉴定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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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上述手续后,你就可以带着孩子顺利移居香港,开启新的生活啦!🌟 如果有任何疑问,可厚台咨询✉️